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审计报告是按照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国国家审计准则进行,对所审计的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师意见,合理保证特定目的财务报表没有重大误报。如何加强和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实事求是地反映事实真相,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意见,对于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编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的要求及内容。
编制并出具审计报告是世界银行(下简称世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阶段的中心工作,也是整个审计工作的落脚点。1997年,财政部出台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务报告暂行规定》,1999年,审计署颁布了《关于规范世界银行贷款审计报告的通知》,对世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从形式、内容、格式、报送时间等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审计师意见。根据项目贷款协议的规定,审计部门对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状况、资金的运用情况以及特定目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师意见。按发表意见的不同,审计师意见分为无保留意见、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基本类型。
2、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说明。财务报表分为项目执行单位报表和项目特定目的财务报表,对于经营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项目执行单位财务报表作为主表,资金平衡表、项目工程进度表、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专用账户表等特定目的财务报表作为附表。对于非经营性项目,以特定目的财务报表作为主表。在财务报表之后,应附财务报表说明,其说明应与项目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相对应,必要时可加入项目执行情况等内容。在世行审计报告中明确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说明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其格式要求按照财政部、世行贷款协定的要求编制。
3、有问题支出汇总表及其说明。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项目执行单位在利用世行贷款支出中存在有问题和证据不足的事项,应按重要性原则,逐项填列并予以详细说明。
4、国家法规、贷款协定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意见。它是审计师意见的附件。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项目执行单位执行贷款协定情况、资金运用情况、项目工程建设等进行符合性、实质性测试,并对所发现的重大不符合事项发表意见,揭示和披露项目单位整个经营活动是否遵守了国家法规、贷款协定的有关条款,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提出处理建议。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二、四部分是任何一个审计报告都必须包括的,第三部分则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二、目前世行审计报告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从审计情况看,目前世行审计报告基本能根据《审计法》、贷款协议的规定,查处项目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实披露和上报,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审计报告内容不全。有的审计人员只注重对会计科目的审计,而忽略了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特别是忽略对财务报表说明的审计,造成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与报表说明的数据不相符。
2、反映问题的重点不突出。一些审计报告在反映问题时重点不突出,主次不明。撰写报告时,对收集起来的审计证明性材料没有进行必要的提炼,把一件事从源头、经过、结尾一一到来,面面俱到。有的将一些数字不大,性质不严重的问题,也写入报告。
3、出具审计报告不及时。主要原因是外资项目审计时间要求紧,按照世行的要求,大部分项目集中在每年度6月底以前必须出具审计报告,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有些项目不能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常常是忙于应付完成审计任务,没有更多时间在项目的深度、广度上进行更深层次的审计,有些疑点、疑问也因此忽略,无形中增加了审计风险。
4、外资审计报告有时不能如实披露。外资项目审计的职能与其他行业审计有很大区别,其项目审计报告既不同于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公正报告,也有别于审计机关一般意义上的审计报告,它的审计报告要求“内外合一、如实披露”,不能搞上下有别、内外有别、适当披露。在实际工作中,有时达不到上述要求。现行审计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是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人、财、物均归地方管理,审计业务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所以,一旦审计查出的比较严重的问题,需经过层层汇报,因为担心如实上报,会影响项目的实施,影响本级政府的投资环境,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思想,有时出现就地消化,导致有的外资审计结果报告不能如实披露。
5 、外资审计报告目前难以作到通报和公布。陈华司长在2005年全国外资审计培训班上的讲话明确说:“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结果的披露必须执行报告审批制度。所有拟在新闻媒体,包括我署《中国审计》、《审计研究》和《中国审计报》刊登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中发现严重问题的稿件,都必须事先送外资司审核。”同年,审计署《审计情况通报》(第1号)中刊登副审计长董大胜的讲话也提到了这一观点。就目前审计情况看,审计机关对外通报、公布的外资审计案件数量不多,每年审计署对外的审计报告,涉及外资审计的问题几乎还是空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提高世行审计报告质量的几点建议
2000年,审计署编制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操作指南》, 2004年,颁发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进一步规范世行贷款项目审计,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管理,对如何编制审计报告作了相应的质量要求和责任划分。为保证审计报告质量,降低审计风险,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并重视对财务报表的审计。世行贷款项目的审计,一般是对特定目的财务报表审计并发表意见,对项目所有会计科目的审计,最终都要落实到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所以,审计人员要注意审核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注意财务报表、报表说明和补充资料中有关数据是否一致,特别要注意其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比如对项目利费支出、汇兑损益、折旧、利润分配,以及会计制度、方法的变动等情况,必须作出详细说明,促进项目单位提高工作质量。
2 、运用重要性原则评价审计问题。汇总审计发现问题时,应根据问题或事项涉及的金额及问题本身性质的严重程度,运用重要性原则,确定是否需要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和披露。
3、审计报告应按世行贷款协定规定的日期报出。世行贷款项目是财政部代表我国政府统一借将来的贷款,国家审计机关是授权审计。外事无小事,审计部门应严格履行和完成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国家法规、贷款协定情况和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意见的职责,按期提交审计报告,提高我国审计公正的国际信誉。
4、组织开展期中审计。根据外资审计的特点,上半年集中完成授权审计任务,下半年实施期中审计,特别是对一些投资规模大、利用项目资金较多的项目进行内控制度的调查、测试、或延伸开展审计,一方面可减轻外资审计工作量过分集中上半年的情况,另一方面,可起到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监控作用,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其内控管理,从客观上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滋生,减少审计风险。
5、审计组织方式上采取多种形式。就目前情况而言,仍需以审计署、省审计厅逐级授权、分层审计的方式为主,同时结合世行资金的大小、涉及的范围等情况,可以采取上审下、联合审、交叉审等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增强审计的威慑力,加强兄弟审计部门之间的横向学习与交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外资审计报告真正做到内外合一,如实披露,真正提高外资审计的质量。
6、依法审计,强化外资审计结果的通报、公告权。世行资金也是公共财政资金的一部分,它的使用结果也应当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对审计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客观上要求审计结果的通报、公告权,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
李金华审计长多次在报告、讲话中提到: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人、法、技”建设,其意义及其重要。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行各业技术手段不断更新,知识含量、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这些都迫切需要审计干部系统学习各方面的知识,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正确运用审计工具。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审计业务,提高分析、判断、综合问题的能力,确保审计工作和结果经得起社会的检验,维护我国审计公证的国际信誉,提高外资审计报告的公证质量。
作者:孔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