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注重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惩防腐败体系,着力建设依法审计、廉洁从审、文明高效的审计队伍,推动和保障我市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审计工作在服务“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加快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卫士
(一)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中心工作,加大审计监督执法力度。全市审计机关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切实做到“五个更加注重”:
一是围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更加注重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的审计。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战略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相关政策、重大战略部署、各项改革措施和重大任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反映政策法规执行和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并落实到位。
二是围绕促进提高发展质量,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建设效益的审计。继续深化财政预算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税收征管审计,重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突出对武汉地铁、长江隧道工程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跟踪审计,选择最急需、最突出的项目或资金探索开展绩效评估;加强对污染源治理、市直单位能源消耗、亚行贷款武汉雨水与污水处理、江滩四期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促进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改革和经营效益情况,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三是围绕促进和谐武汉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与百姓权益维护的审计。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对全市2007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5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促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农村公路养护、征地拆迁补偿、冰雪灾害救灾款物等涉及民生、民权、民利方面的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维护社会公平与百姓合法权益,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四是围绕促进国有资产安全,更加注重对重大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问题的查处。坚持把常规审计与治理商业贿赂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结合起来,强化审计查办大案要案的意识和手段。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源头治腐。关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及重点环节,安排审计组或派驻审计特派员实行跟踪审计或审计调查,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五是围绕促进政府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市人大、市政协议提案办理,开展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教育经费保障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能源消耗、污染治理、污水处理、道路交通等多项资金及项目的审计或审计调查。继续把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审计效能监察的重点。
(二)认真完成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对于市、区委、政府和纪委明确审计机关牵头和配合反腐倡廉专项工作任务,做到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处(科)室,督促抓好落实,积极完成牵头工作任务和配合有关牵头单位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一)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纪教育、审计纪律、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纳入审计机关党课、岗前培训、公务员培训、集中整训的内容,强化“依法、程序、质量、文明”意识,大力弘扬“依法、求实、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开展以“情系民生、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活动,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公仆意识。引导赏干部算好政治成长账、经济收入账、家庭幸福账;抓住审计组进点、干部提拔任用、逢年过节和社会有反映、本单位有问题苗头等时机,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出好样子。
(二)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营造“学廉、思廉、崇廉”的良好氛围为目的氛围为目的,以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为载体。突出思想首先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整合文化资源。为审计机关反腐倡廉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第一季度。编印下发《武汉市审计机关审计廉政论文汇编》,用研讨成果推动审计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今年适当时间,组织举行全市审计机关“2008与奥运同行”的职工运动会,用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三、加强监督和检查,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议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诼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议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要切实落实党内监督和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执行规范津补贴、规范公款接待用餐、严禁赌博和“带彩”娱乐、党政机关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中央纪委和市委重点重申和明确的纪律:不准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不准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谋取利益;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交易形式收受钱物、利用婚丧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准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实用房、限价房和集资建房,场地场合收受、占用住房;不准违规插手市场交易活动,特别是在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通过施加影响、搞暗箱操作谋取私利;党员干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贷款的,应当事前向党组织报告。
四、加强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促进依法审计
(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事项审批实行集体讨论决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坚持或创造条件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切断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认真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严禁通过社会中介组织获取非法收入,对违反者予严肃查处。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制度;成立审计专班,对市局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三)严格执行审计廉政各项规定。继续实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审计组廉政情况反馈制度、审计组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继续坚持审计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审计承诺暂行办法、审计复核工作暂行规定、审计处罚听证暂行规定、审计业务会议暂行办法、重大审计事项跟踪和回访暂行办法、案件线索移送制度;继续坚持局领导和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深入审计现场检查审计廉政纪律执行情况,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一)认真贯彻“从严治党”和“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执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对上级交办、督办和自办案件,要认真核查办理,按时上报结果。
(二)严格执行《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武汉市审计局审计人员审计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力度。积极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和投诉受理、调查工作,严肃处理重大违纪问题。切实保护坚持原则、依法审计的审计干部。
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工作全局,加强领导,切实肩负起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和服务于本地区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认真传达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好全市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及时调整和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符合审计机关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根据形势需要和上级要求,不断充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审计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不发生违纪违法和刑事犯罪问题。
(三)全市各级审计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作用,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