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东西湖区审计局关于区地震救灾捐赠款物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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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审计局关于区地震救灾捐赠款物
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2008年第1号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款物审计的通知》(鄂审社发[2008]20号)和《关于确保四川汶川地震救灾捐赠款物全部用于受灾群众的审计通知》(武审文[2008]2号),东西湖区审计局成立审计小组,于2008年5月28日至6月12日,对区民政局、慈善会、红十字会、总工会、工商联和团区委等部门和机构募集管理和使用汶川地震救灾捐赠款物的阶段性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同时对区委组织部收缴的“特殊党费”也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截至2008年6月12日,全区接受捐赠资金1229.40万元,其中:区民政局和慈善会983.49万元,区红十字会48.55万元,区总工会16.72万,团区委3.01万元,“特殊党费”177.63万元。上解资金1228.43万元,其中:武汉市民政局982.52万元,武汉市红十字会48.55万元,武汉市总工会16.72万元,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3.01万元,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114.04万元,中共中央组织部63.59万元。捐赠资金帐面结存0.97万元。另外,区总工会募集捐赠物资折价2.23万元,已全部上交至武汉市民政局。区工商联组织区内5家企业向武汉市工商联捐赠款物329万元,其中:捐赠资金129万元,捐赠物资折价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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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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