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东西湖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东西湖区审计局有关信息,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东西湖区审计局范围参见《东西湖区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东西湖区审计局网上查阅,也可以到东西湖区审计局办公室(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路1号)查阅该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审计局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公开:
(1)通过东西湖区审计局网发布。 (2)设置公告栏、公开栏、电子屏幕等。 (3)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3、公开时限
东西湖区审计局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生成后,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30个工作日。
二、申请信息公开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东西湖区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83240190 传真号码:83240190 电子邮箱:shebaoke@yahoo.com.cn 邮政编码:430040
2、申请的内容
您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您所需要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的方式
您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口头向信息公开机构提出申请。
4、申请的处理
东西湖区审计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人予以补正。公开权利人单件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是: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东西湖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办公室申诉或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